对于“灰色强奸”你了解多少?它和“职场潜规则”是一回事吗?
关于“灰色***”,我结合身边发生的“职场潜规则”案例,回答这个问题。
我的一个下属,1999年的时候她在东莞一个电子厂上班,他们的保安队长可以同时和八九个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原因仅仅是因为他手中的那一点点特权,比如招工,没有保安的允许,连进工厂面试的机会都没有。一个保安队长俨然成了这个工厂的土皇帝。
同事的一个女老乡为了能够谋取一份工作,提前买了烟酒去打点这位保安队长,结果去到保安队长的出租屋后,被潜规则了。同事的女老乡在外流浪了很长时间,实在是被逼无奈才走到了这一步。
我们公司之前也有一个销售老总,垂涎于一个女业务员的美色,只可惜人家对他这个60来岁的老头没有感觉。后来,这位销售老总就以整顿市场为由,把这位女销售的一些优质客户分配给了其他人。眼看销售业绩一滑再滑,自己打下的一片江山被迫拱手让人,现在还要面临被末位淘汰的局面。这位女销售只好请她的销售老总到长沙“考察”自己的市场。最终被潜规则了。
后来,这位销售老总又多次去长沙“考察市场”,忍无可忍的女销售最后把此事捅给了董事长,同时选择了报警。
公司最终辞退了这名销售老总,但报警却一直没有结果,因为没有有效的证据证明存在***行为,虽然有一些物证,但警方不排除这是两情相悦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情。
这里首先弄清楚这两个概念。***是指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取暴力的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的一种犯罪行为。“灰色***”则不同,虽然也违背了女性的意志,但只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而且往往没有暴力手段,所以很难定义是否构成***。有时,即便暴力特征明显构成了犯罪,但因为取证比较困难而让当事人逍遥法外。
所以,二者的区别,一个是暴力,一个是非暴力,前者主要发生在陌生人之间,后者则主要发生在熟人之间。
“灰色***”主要发生在职场,和利益因素关联。所以大家总是把“灰色***”和“职场潜规则”联系在一起,这个是有一定缘由的。
“灰色***”应该是一个新名词。***是指男性用暴力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通常情况下,***案多发生在陌生男女之间,案发地点如荒郊野外、深巷青纱帐、独身居住的女子家里等。这些***案例,受侵害的女性报案率要大很多。
“灰色***”应该是指互相熟悉的男女之间,发生的***犯罪,如男雇主与女雇员、男领导与女下属、文艺界的男导演与女演员、彼此熟悉的男女同事和邻里之间等。
“职场潜规则”之类的“灰色***”,如果女性不满足男性提出的性要求,女性可能会被找理由开除丢掉饭碗,职场上的女性可能会失去迁升的前途和丰厚的收入,文艺界的女演员更有可能失去走红风光出名的机会,所以尽管心里万分厌恶那个男性,但也只能违心满足男性提出的性要求,这与***犯罪没有什么区别。
彼此熟悉的同事和邻里之间发生的“灰色***”,一样属于***犯罪。
所谓的“灰色強 奸”早已有之,只是这一新概念定义近几年才出现,那么“灰色強奸”定义类似于“职场潜规则”,但是又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灰色強奸”当事人双方主要以熟人之间为主体,包括上下级关系,同事朋友关系,或者其他因工作与业务往来的熟悉者,主要以熟悉人为主导,基本上不存在彼此陌生出现“灰色***”,这种“***”游走于強奸或自愿与非自愿之间。
这种新概念定义与职场略有不同之处,职场潜规则大体内涵是,有些女性明知道这种行为不检点,又要主动靠拢,也有心里不愿意又味着良心应付整个过程,甚至长期保持这种关系,无论这种行为女性想法如何而事实无法回避。
“灰色強奸”虽然与职场潜规则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包括对方在女性心里产生一定好感朋友或者上下级领导或同事,但是这种好感并没有达到让女性心甘情愿为此献身,但又免強满足对方需求,以上两者共同点都是半推半就而不报警,所以才让对方乘虚而入。
***是暴力的、明确的,但是真正的***是否发生,其实仅仅取决于沟通:另一方女性或是男性到底有没有给出他或她的同意?而灰色***,是指非自愿的性接触,但给受害者带来的感觉却和犯罪有点不太一样。
性侵犯有一组固定的叙事:它通常包括一个受害者,以及暴力行为,或者至少是醉酒。有许许多多的受害者说曾有人未经同意就和她们发生性关系,可是问她们是否被***,答案却是“没有”。
在所有的******中,80%都是熟人所为,其中绝大部分都属于灰色***。在大多数受害者心中,灰色***是一件十分可怕的经历。被非暴力***的过程中,受害者同样会经历恐惧、震惊,以及害怕。经历过灰色***的人,会有晕倒、浑身僵硬,神游天外的经历,甚至可能会把注意力放在外界和自己无关的声音上面。
而职场潜规则则是另外一回事!灰色***是犯罪,而职场潜规则只是一些摆不上台面的一些规则:诸如没有报酬的加班、新人必须多做一些、同工不同酬…
遭遇了非意愿的性行为,报警!而职场潜规则,通常是没人搭理你的。
“灰色***”和“职场潜规则”可以说完全不是一回事,二者有本质的区别,“灰色***”并非是自愿的基础上,而“职场潜规则”是完全自愿且主动的。
举个例子比较好理解。职场中,小芳和小明是同事关系,小明平日里对小芳很关照,人也很好,小芳对小明的内心是有好感的。正好赶上两人出差,晚上小明强行与小芳***,对于小芳而言,他俩的关系根本达不到***,可是经过反抗无效,只能被迫与小明***。但是出于各方面考虑,比如小明是熟人,碍于颜面等原因,小芳没有报警,只是默默忍受了。以上这个情况就属于“灰色***”,它主要发生在熟人之间,比如领导、同事、朋友、同学等等,而非陌生人,在对方强行与自己***后,自己出于各方面因素,只能默默承受,不敢声张,看似非暴力***,但实际上个人觉得也算***。
“职场潜规则”那就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这是一种女方为了上位,自愿用身体换取一定的利益行为。比如,小明是小芳的上司,小芳明明知道小明对她有想法,还是主动靠近,在于小明***后,小明能够在工作中给小芳很多捷径,这就属于“潜规则”,目的性极强,可以看作一种交易。
最后,可以最简单的总结区分方式,“灰色***”是指熟人之间违背女方意愿而***的行为,而且女方默默忍受。“职场潜规则”就是以上位为目的,以交易为手段,而发生的关系行为。
历史上有哪些“残忍”的科学实验?
不用争议,历史上最无人性,最残忍的实验当属上世纪上半叶日军“731”部队在中国进行的人体活实验。
日本侵略军为了研发细菌武器,特意组建了一支“731”部队,全称为“日本关东军驻满洲第731防疫给水部队”,对外名为“石井部队”或“加茂部队”。他们以研究防治疾病与饮水净化为名,实际上是使用进行生物武器与化学武器的效果实验。因实验基地在中国东北哈尔滨,所以被实验的人大多是中国人,其次是朝鲜人和联军战俘。
从1931年到1945年日军投降之前,731部队人员在哈尔滨,把活生生的中国人抓来当做小白鼠用来做各种各样的实验。
一、细菌感染实验
日军将伤寒细菌注入水果里面,等到细菌繁殖成功后,便给囚犯吃下这些水果,或者直接将鼠疫病菌注入人体里面,然后观察被实验的人,对细菌感染的反应。
二、活体解剖实验
在不打麻药的情况下,731部队人员,将人的内脏取出,称过重量,然后放到盛有福尔马林溶液的容器内,他们在旁边观察着,只见那人的心脏还在跳动,而被活体解剖的人在解剖结束后,已经看不出人形,只剩一堆骨肉。这就是活生生的活体解剖术。
三、冻伤实验
将活人置于零下30多度的冰冻室里进行冻伤,冻到四肢僵硬后,马上又用滚开水去浇,或者将那僵硬的双手浸入滚开水里面。只见那双手,皮肉顿时脱落,只剩一把骨头。
四、饥饿实验
历史上残忍的科学实验很多,有不少实验甚至是灭绝人性的。比如有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艾伯特恐惧实验、塔斯基吉梅毒实验、 纳粹人体试验等等。
下面我们要讲述的是一个残忍的“性别认同实验”。
一个刚出生22个月的男婴被人为安装上女性***,将其改造成一个女孩。这个男婴还有一个双胞胎哥哥,两人通过一些特殊演练,来培养女孩性格。
这个实验发生在加拿大一个普通家庭,八个月大的双胞胎兄弟,哥哥布莱恩和弟弟布鲁斯。尽管实验对象是布鲁斯,但布莱恩也未能避免其悲剧结局。
这是一对生下来非常健康的双胞胎,唯一的不完美之处就是两人的包皮有点长,导致他们在小便时有些困难。于是,父母决定给兄弟俩做包皮切割术。
悲剧就是由此开始,在整个切割过程中,哥哥布莱恩的手术很成功,而弟弟布鲁斯就没那么***。由于操作失误,布鲁斯的***被电灼针整个烧掉。
以现代的眼光来看,这显然是一起较明显的医疗事故,但当时并没有这么一说。布鲁斯的父母在伤心的同时,四处为布鲁斯求医,希望医好他的命根。
六十多年前的医疗水平,显然不具备这方面的能力。就在布鲁斯父母万念俱灰之时,一位知名博士进入了他们的实现,但他带来的不是希望而是绝望。
提到历史上比较残忍的实验,主要又日本的731部队所实施的人体实验和纳粹德国实施的人体实验,那么我今天这里着重讲一下纳粹的人体实验。
纳粹在人体上进行的试验共有十二种。我就只列举一种人体低温试验。
我们直到纳粹德国,在欧洲施行的是种族主义,一切非日耳曼民族都是他们纳粹眼中的低等人。因此在当时有很多人都被纳粹德国关起来做人体的实验材料,其中不仅仅又犹太人。
背景是发生在纳粹德国在东线的战场上,与苏联人作战,而德国的东边在冬天的时候极易遭受到风雪的影响,因为为了让军队的士兵更快的适应环境,于是做出了这样一个实验。
在纳粹德国的做的低温试验中,实验者将囚犯们全身***的驱逐到-6°的户外环境中,借此来研究人体在极寒天气下对人体的影响。
在此期间为了不断让人体保持温度,他们还将同样***的吉普赛女人通过性***的方式,来激起人体对温度的感应。
但是很显然这个实验失败了,***的男人和女人长时间的在极寒的天气下,并没有被唤起性***,反而在之后的几个小时侯,都被冻死了。
来说说发生于上个世纪苏联的“双头狗”实验,虽然这个实验的试验品是狗,但对于狗来说这就是个残忍的实验!
事发于1959年的苏联!在当时苏联的医疗水平相对来说已经非常发达了,于是他们通过不断地做实验来证明他们的种种奇葩想法,而“双头狗”实验就是其中之一!
这个实验的发起人是前苏联器官移植专家弗拉基米尔·德米科霍夫,他做这个实验的目的除了技术挑战外,更重要的就是他想看看一只狗有两个头它们该如何生存,于是他也顾不上什么***道德了,就着手了他的实验!
在手术前德米科霍夫挑选了两条健康状况非常好的试验狗,然后他用药品使其中一条狗陷入***死状态,并以最快的方式将这条狗的头部与身体分离,接下来他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将这个狗头嫁接在另一条狗身上,最后他成功地将两条狗变成了一条狗,并让它们活了过来!
这个实验在当时是有里程碑意义的,但为什么要说它残忍呢?这是因为两条狗虽然已经成为了一条,并且共用着同一具身体行动,但在不久后,这条狗身体发生了衰败,最终导致了这条“双头”狗死亡,变成了真正的“一尸两命”!
事实证明,德米科霍夫的实验失败了,而失败的最终结果是残忍的剥夺了两条狗的生命,虽然只是两条狗,但它们也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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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想想就让人“胃疼”的实验,估计很多人看了会觉得不舒服。
1822年6月6日,19岁的男孩亚历西斯·圣·马丁,因为同事的***走火不幸被击中。他的伤势非常严重,***穿透了左胸腹部,肋骨、肺和胃都损伤严重。鉴于这种情况,当地军队的外科医生威廉·鲍芒被请来做手术。
因为身处美国东北部的一个偏僻小镇上,医疗***很薄弱,鲍芒医生只能简单手术并包扎伤口,他无法保证救活这个年轻人。但是,马丁的情况似乎没有这么糟,他撑了下来。
鲍芒医生于是把马丁带到了军营医院,希望能治好这个年轻人。在医生的细心照料下,原本没有生还希望的马丁,还真奇迹般的恢复了健康——只不过他的胃部有一个伤口,一直无法愈合。
治疗持续了几年时间,在此期间,鲍芒医生一直坚持亲自治疗,并且利用马丁的胃部,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
比如,在对伤口进行换药的时候,马丁胃部的胃粘膜有时候会“跑”出来,就像脱肛一样,鲍芒医生就轻轻的将其推回去,马丁没有感觉到疼痛。于是,鲍芒医生又把硝酸银溶液滴在胃粘膜上,马丁也只是有轻微不适——这就意味着,人类的胃并非一个非常敏感的器官。
更震撼的是,因为肉眼可见马丁胃部的情况,所以鲍芒医生能看到整个消化过程。他可以用漏斗把水和食物直接放到马丁的胃里,也能把胃里的东西抽出来研究……据说,鲍芒医生还把一块生牛肉放在马丁的胃里,发现在5个小时内就被消化完了。
就这样,从1825年到1833年,鲍芒医生通过观察实验,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并最终完成了著作《胃液的实验与观察以及消化生理》。在这本著作中,鲍芒医生有了很多发现,比如胃液中存在盐酸、外界***会影响胃的运动、不同食物的消化和排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