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灰色强奸”你了解多少?它和“职场潜规则”是一回事吗?
所谓的“灰色強 奸”早已有之,只是这一新概念定义近几年才出现,那么“灰色強奸”定义类似于“职场潜规则”,但是又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灰色強奸”当事人双方主要以熟人之间为主体,包括上下级关系,同事朋友关系,或者其他因工作与业务往来的熟悉者,主要以熟悉人为主导,基本上不存在彼此陌生出现“灰色***”,这种“***”游走于強奸或自愿与非自愿之间。
这种新概念定义与职场略有不同之处,职场潜规则大体内涵是,有些女性明知道这种行为不检点,又要主动靠拢,也有心里不愿意又味着良心应付整个过程,甚至长期保持这种关系,无论这种行为女性想法如何而事实无法回避。
“灰色強奸”虽然与职场潜规则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包括对方在女性心里产生一定好感朋友或者上下级领导或同事,但是这种好感并没有达到让女性心甘情愿为此献身,但又免強满足对方需求,以上两者共同点都是半推半就而不报警,所以才让对方乘虚而入。
“灰色***”应该是一个新名词。***是指男性用暴力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通常情况下,***案多发生在陌生男女之间,案发地点如荒郊野外、深巷青纱帐、独身居住的女子家里等。这些***案例,受侵害的女性报案率要大很多。
“灰色***”应该是指互相熟悉的男女之间,发生的***犯罪,如男雇主与女雇员、男领导与女下属、文艺界的男导演与女演员、彼此熟悉的男女同事和邻里之间等。
“职场潜规则”之类的“灰色***”,如果女性不满足男性提出的性要求,女性可能会被找理由开除丢掉饭碗,职场上的女性可能会失去迁升的前途和丰厚的收入,文艺界的女演员更有可能失去走红风光出名的机会,所以尽管心里万分厌恶那个男性,但也只能违心满足男性提出的性要求,这与***犯罪没有什么区别。
彼此熟悉的同事和邻里之间发生的“灰色***”,一样属于***犯罪。
“灰色***”和“职场潜规则”可以说完全不是一回事,二者有本质的区别,“灰色***”并非是自愿的基础上,而“职场潜规则”是完全自愿且主动的。
举个例子比较好理解。职场中,小芳和小明是同事关系,小明平日里对小芳很关照,人也很好,小芳对小明的内心是有好感的。正好赶上两人出差,晚上小明强行与小芳***,对于小芳而言,他俩的关系根本达不到***,可是经过反抗无效,只能被迫与小明***。但是出于各方面考虑,比如小明是熟人,碍于颜面等原因,小芳没有报警,只是默默忍受了。以上这个情况就属于“灰色***”,它主要发生在熟人之间,比如领导、同事、朋友、同学等等,而非陌生人,在对方强行与自己***后,自己出于各方面因素,只能默默承受,不敢声张,看似非暴力***,但实际上个人觉得也算***。
“职场潜规则”那就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这是一种女方为了上位,自愿用身体换取一定的利益行为。比如,小明是小芳的上司,小芳明明知道小明对她有想法,还是主动靠近,在于小明***后,小明能够在工作中给小芳很多捷径,这就属于“潜规则”,目的性极强,可以看作一种交易。
最后,可以最简单的总结区分方式,“灰色***”是指熟人之间违背女方意愿而***的行为,而且女方默默忍受。“职场潜规则”就是以上位为目的,以交易为手段,而发生的关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