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销海报能被称为艺术吗?
我认为不能。首先,顾名思义,既为“营销”,它必定是出自于为某些产品而做的广告,那它无论从艺术表现上还有形式上必定受到自身产品的限制,还有它做为广告商品,必定出自自身利益上的考虑去而迎合顾客和大众心理而作出某些迎合,而这样创作出来的作品我认为是不能称为纯艺术的。艺术是一种非常纯粹的表现手法,其目的是去表现我们生活上或者大自然间美的一面,是不能掺杂一些其它因素进去的。
营销海报是在有创意的基础上体现它的宣传价值,而且面对的对象不同,表现的形式也不一样。如果针对的是客户,那么着重突出的是客户得到的实质好处;换之,如果针对的是营销人员,就要突出的是营销队伍得到的好处。
艺术品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一种形式再现,它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们的审美情趣。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高度提炼。
营销海报与艺术品二者侧重的价值是有区别的,所以说不能把营销海报划分到艺术品行列。
一件事物属不属于艺术?应该从是否具有观赏性,和创作目的判断。
每个艺术家都会希望别人都够喜爱自己的作品。但不为了让别人喜欢,去改变创作的初衷目的。我认为,可以称作艺术家或艺术创作者的前提是,具有独立的思考和创作精神。有了这些,再加上创作艺术品方法和技术,完成的的作品才是有灵魂的。才能称为艺术品。商业海报或商业插画的目的,是为了宣传某个公司的产品或项目。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艺术作品本身,在创作过程中,作者是没有自己的创作目的,甚至没有作品的解释权利,一切都是为宣传效果和吸引眼球的。缺乏艺术作品的完整性。
请问对于艺术作品(logo,插画海报)抄袭的定义是什么?
原创这个概念可能很多人是理解的,但抄袭就没那么容易定论。往往抄袭与借鉴之间的关系不太能区分。想弄清抄袭的定义,首先要从“抄袭”与“借鉴”说起。
一、什么是抄袭?抄袭是指未经原作品著作人及版权方许可,窃取或擅自修改他人作品作为己用,完全或部分完全(包括作品构图、版式、颜色、理念等)照抄他人作品,以及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作品形式,将他人作品作为自己独立作品的行为。
二、什么是借鉴?借鉴是指你看到某一件不错的作品,进行深入分析及结合自己的想法,参考人家做得不错的某个方面,而不是照搬别人的成果,这样最终出来的作品,必定也是有你自己的思想和灵魂在里面了,而且显得比较协调,看不出来和原作品有较明显的相似之处。但借鉴是有界限的,一旦过了这个界限便属于抄袭行为。所以在“至敬作品”时一定要把控好这个度。
国内设计抄袭现象屡见不鲜,特别是一些学生群体或刚入行不久的设计师。没能分清借鉴与抄袭的界限,屡屡犯错。在现实中,也存在很多在职老设计师,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在没有经过受权的情况下直接照搬图库设计素材用于自已的设计作品中,也是侵权行为。
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广泛。建议广大设计师,可将自己的设计作品进行正规的版权登记,让自己的著作权不受侵犯。当自己作品被抄袭时,也能有据可查。
对于艺术作品“借鉴”与“抄袭”之间该做何种区分?西尔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艺术家创作的灵感是由灵魂生发而出的,也有许多艺术家会受到同行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受影响”的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如果有人不断以高昂价格出售自己的作品,而这些作品都是抄来的——他的行为就不再是为艺术增值,而是变成了纯粹的商业贩售。叶永青通过抄袭我赚了太多钱,这在我看来,是绝对的道德问题。
也有艺术品经纪人为叶永青站台,表示不能简单认定叶永青抄袭,而这位不如叶永青名气大的比利时艺术家“跳出来的理由或者为钱”,是在蹭叶永青的热度。
著名收藏家余德耀认为,这些应该是临摹作品。当时艺术家都是很穷也没机会时常出国看展览。临摹是唯一能接触与感受西方艺术。也许是一本画册已经让众多艺术家爱不释手。也因为穷当有藏家要买作品的时候在当时也许没觉得有何不妥就卖了。90年代艺术市场还处于启蒙阶段,卖不了多少钱的。几百几千块也是好的。以后的几十万元拍卖价就与艺术家没啥关系了。看看叶永青的其它系列作品我们应该客观评价这次***:我觉得不是恶意的抄袭***!因为这系列是艺术家数量不多的作品。也很肯定不是为了市场需求而恶意抄袭,因为当时没什么艺术市场。我了解叶永青为人,不要因这次***对他有所怀疑。但也希望我们的艺术家们能警醒自己,为中国当代文化艺术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感谢邀请。
首先我们要知道个问题,logo是可以申请专利标的,直接盗用就会侵权,海报也一样的有知识产权的。有名的人设计师做这个都非常值钱的。
但说到创作和抄袭的定义,区别在于对比有没有加入自己的思想元素,进行更改。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我个人觉得艺术作品抄袭是以博取名利为目的,而在于外形与处理手法上与原版的作品是没有多大差别的。不同的插画师,海报设计师之间的构图、形态特征上基本一致的,这就属于明显抄袭,而有的插上画师、海报师,为了谋取利益,进行大批量自我***,这样的情况也是属于抄袭。
有些人窃取或修改别人的作品,然后变成自己的作品,在相同的使用l 情况之下,完全或者部分模仿抄其他人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外形或内容的行为方式[_a***_]抄袭。
总之,再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别人的作品,这就侵犯了对方的权利,亦是抄袭。
关于“抄袭”,尤其是艺术作品(logo、插画海报)抄袭来说,不同于其他传统艺术,传统艺术讲究的是传承,不能以“抄袭”概之。
而像logo、插画海报这种艺术作品来说,要求的就是创新。对于这种艺术作品的抄袭定义应该较为不同:
①相似度。关于这点,如果有两个雷同的logo,但作者赋予它们不同的意义,也不能定为“抄袭”。就像母亲和孩子一样,不能因为孩子因母亲而生,就去否定孩子自身的意义。每幅作品都有自身存在的意义,不能因为雷同就定义为“抄袭”。但如果相似度太高,这另当别论了。
②利益。如果因为他人的作品得到灵感从而达到创作,有一定的相似度也不可厚非,但是这种艺术作品一旦跟利益挂钩,艺术上所谓的“抄袭”就基本上沦为行业意义上的艺术家们争夺名利的托词了。
如何提升海报设计的艺术价值?
海报设计与其它方式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进行海报设计往往需要更为专业的设计技艺和设计手段,很多专业的海报设计公司在这方面都具有较强的优势。在进行海报设计的时候,如果能够适当的在设计中增加一定的艺术效果,将会大大提升海报设计的整体设计效果,那么,海报设计公司怎样做才能够获得最好的海报设计效果呢?
很多的海报设计公司在进行设计的时候,都会考虑到通过不同的方式来提高海报设计的艺术形象和艺术效果。艺术的感染力最有直接作用的是感情因素,审美就是主体与美的对象不断交流感情产生共鸣的过程。艺术有传达感情的特征,“感人心者,莫先于情”这句话已表明了感情因素在海报设计艺术创造中的作用。
海报设计公司在设计中对于各类艺术效果的表达不是单一的,有时这种艺术传递方式会有不同的方法。在表现手法上侧重选择具有感情倾向的内容,以美好的感情来烘托主题,真实而生动地反映这种审美感情就能获得以情动人,发挥艺术感染人的力量,这是现代海报设计的文学侧重和美的意境与情趣的追求。
海报设计是体现设计师艺术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提升海报设计的艺术价值是向设计师索要的思想和情感的最高浓缩。
艺术价值的提升需要海报设计师在文化修养上有一定的高度。比如日本海报设计师浅叶克己设计的艺术展宣传海报:
“动的空间艺术展”这个字体设计运用到了我国的水墨艺术和书法,在水墨画和书法作品方面,你要有一定的鉴赏能力,要有这方面的知识储备和艺术修养。电脑字体和水墨技巧相结合,字的笔画用书法的形式来表现,水墨的浓淡虚实,加上底面的白,使画面呈现出黑白灰层次分明的效果。字体看上去有灵气。
再来看一款手表的海报设计:
设计师陈幼坚为罗西尼手表的海报设计,将我国的简体数字运用在设计中,既没有用罗马数字,也没有用通常的***数字,而是换成了不完整的有中国元素的文字,随着时针的走动能为每一时刻填上一笔,拼成一个个完整的简体数学,给人感觉既美观又有趣味。
艺术价值的提升,给海报设计师很大的进步空间,他需要去了解和掌握多方面的知识,这样在设计时,才能触动灵感,设计出令自己和他人满意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