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好的VR体验的展览吗?
想为大家推荐一个大IP的VR展览,就是故宫于2017年底经过精心设计打磨,最终成功推出“故宫VR体验馆”项目(位于交泰殿西隆福门南侧)。近些年来,随着VR、AR等代表着未来趋势的技术不断突破,博物馆展览与VR技术的合作也成为了各大博物馆、艺术中心探索的方向。在我国,故宫博物院在这一新方向的探索可以说是一马当先。目前作为第一期首先为大家带来的VR体验项目是《朱棣肇建紫禁城》。在这一体验项目中,只要戴上VR4D头盔,你就仿佛置身于气势恢弘的紫禁城中,首先紫禁城全境就闯入眼帘,之后你便会突然感觉自己跃上了马背,跟随明朝的皇帝朱棣一路前行。跟随解说一起穿越回紫禁城建筑之时,从星象、礼制、五行等角度聆听修筑的故事。据技术人员介绍,故宫这套项目与传统VR技术相比,拥有独特亮点。首先是配备了“头盔式”360度的VR佩戴设备,防止设备脱落带来的体验中断。同时,除了基本VR设备,还为游客专门配备了3D动感座椅和灯光氛围控制系统,配合视野协同作用,共同***观众运动体感、视觉、听觉等感官。VR(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让游客仿佛突破了时空的限制,穿越回古代,体验了一回紫禁城中正宗“宫里人”的故事,在鲜活的历史场景中行走、触摸和体验。这不仅会带给观众与众不同的体验,同时也为文物、文化的保护、传播与“复活”提供了一种新方式。此外,已经过去的一些展览也曾应用过VR技术为展览增添新意,比如故宫去年在斋宫西暖阁展厅布置的VR互动区,带领观众体验穿越到景德镇御窑遗址的考古现场,还有首都博物馆海昏侯展览时引人注目的VR大片,以及国外的展馆如伦敦自然历史博物馆推出的VR“复活”恐龙线上展等,都是应用了VR技术的博物馆展览。
艺术上的抄袭该如何界定?
实际上,关于艺术上的抄袭或剽窃,学术界早已用文字制定了相关的界定。
在文学上,是这样界定的。如果作家甲在某年1月1日发表了一篇文章,作家乙随后在1月1日以后发表了一篇文章,但作家乙文章的框架和构思,写作技巧和模式,语言文字风格,遣词造句的习惯,这些主要元素跟作家甲的相似度达到了70%以上,就可以认定是作家乙抄袭了作家甲的作品。
之所以把相似度设定在70%以上,是因为有很多讲究。首先,不同的作家在构思一个题材时,由于受思想深度和阅读视野的限制,多多少少会出现撞车的情况,导致某些描述上出现雷同。比如,描述一片竹子时,文章中可能出现相同或相近的形容词,这些都属于正常现象,因为现实生活中穿衣服出现撞车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人与人的思维会出现撞车,比如,一人说了某个观点,另一人双手赞成,这就属于思维撞车,但如果让两个人把自己的观点描述出来,因为人与人的语言习惯不同,叙述方式不同,出现大面积的撞车情况并不大。如果一篇文章出现撞车的情况超过了70%以上,那肯定是有意撞车,就是通常所说的抄袭了。
A画家之前创作了一幅作品,没过多久,B画家也创作了一幅作品,从画面的构图、立意、笔法和色彩等方面来看,如果B画家作品的相似度跟A画家的达到了70%以上,就可以认定B画家抄袭了A画家的作品,B画家的作品不具备原创性,甚至还要承担相应责任。
我是郭子,我来谈谈自己的看法,艺术上的抄袭该如何鉴定,因为艺术的面太大了,我从绘画的角度来说明,抄袭从绘画的角度相对容易点,那就是看赝品与原作的相似度上来鉴定。
一、构图
美术类艺术作品,是视觉造型艺术,形式美感是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形式需要用的好,总能为作品增光添彩,也能产生交强的视觉冲击力,吸引观众去观赏作品,好的艺术家是具备形式美感创造力的,普通人可能会弱很多,所以抄袭者最先抄袭的就是形式美感,比如有的书法作品,完全照搬大师书法作品的章法布局,只是文字内容做更改,我认为这是抄袭。
二、表达
好的艺术作品都是作者本身的代言人,它传递的是作者对生活、社会、***的感悟,作者通过作品传递个人的情感想法,这样的作品能打动人的内心。一般的人借鉴了别人的形式内容,稍作更改,这样的作品,只有外壳没有灵魂。比如毕加索的《格尔尼卡》创作立意就是来自真实历史***,所以作品能成为谴责***的武器。
三、造型
有一部分创造力不强的艺术家会借鉴名家艺术形象的处理方式,然后结合自己的想法创作新的画面出来,我觉得这属于学习借鉴,不是完全的抄袭。但是你照搬艺术家的原型不做更改那就是抄袭。所以说达利是创新,不是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