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5岁“熊孩子”弄坏雕像,父母收到85万元账单这件事?
按正常道理来讲,既然损坏了 那就是要正常赔偿喽,
那仅仅熊孩子的家人赔偿吗?一个5岁的熊孩子会知道什么呢,他可能连钱财的概念都是朦朦胧胧的,更何况这个叫什么女神雕像有这么昂贵呢?
首先至于这个社区是做什么的先不做评论,既然是社区应该为公民服务的,在为公民服务的地方你放一个如此昂贵的雕像,这是要参展还是在炫耀,况且还放在一个5岁熊孩子就能碰到到的地方,你这不是有意为之吗,即使这个熊孩子不碰到,那总有一天也会让其他熊孩子碰到,这样的责任总不能推卸吧
其次,那就是熊孩子的家长了,孩子就在你眼前活动,难道你就没看到孩子的一举一动吗,是,不可能时刻盯着自己的孩子的活动,但你家的孩子是不是好动或者有什么优缺点,作为家长应该是知道吧,作为家长自然应该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吧
第三:这约合人民币85万元是从何而来,总不能开口凭嘴张口要价吧!总有相关的价值证据吧
说说个人观点:
对于该起***当中雕像艺术品的价值是否值13.2万美元,个人无法去做评判,艺术品这东西本身价值就是有很多因素构成。但是对于赔偿这件事,我认为没有任何疑问。
首先肇事者是一个仅仅5岁的孩子,出于本能对于周遭事物的好奇,其仅能通过视觉、触觉、嗅觉进行感知的情况下,作为其父母的监护人应当意识到并且有义务有能力做到提醒自己的孩子不要触碰艺术品,这本身就是一种常识,并不需要进行提示。
所以对于该艺术品的损毁,虽然直接肇事者是孩子,但是真正的责任人应当是孩子的父母才是。
其次,对于孩子父母抗辩说该艺术品放在主道中,并且未标明请勿触碰的说法,个人认为是站不住脚的,既然是艺术品展览,那么作为成年人就应当知晓是不允许触碰的,这并不需要进行特别提示,故而在明知的情况下,却不对自己的孩子进行阻止的行为本身就存在过错。
所以对于赔偿这件事,我认为虽然可能数额确实很高,但是这件事本身就折射出父母作为监护人真正意义所在!
相较于国内的熊孩子犯错之后,父母的态度而言,我个人认为亦是如此,对于熊孩子犯的错,许多父母总是以“他还是个孩子”为由,推脱责任。但是其实本质上家长就理解错了责任主体,真正的责任人不应当是孩子而是父母。所谓子不教,父之过就是这个道理!
熊孩子摔坏展品被索赔85万,如何看待熊孩子与家长教育的关系?
我发现美国在这个方面比较专业,办展览,举办方都按照要求买保险,东西损毁,先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付给举办方,然后保险公司再向肇事方索赔,避免举办方和肇事方发生***,毕竟处理问题保险公司更专业
对于熊孩子们的寒***,怎么安排能增加他们的文化底蕴?
我家的读初中,我***这样安排:每天安排半小时到一小时,让孩子正儿八经地给我们讲历史,内容可以是历史课本上的,可以是电视剧里的,也可以是课外书看到的,讲的时候脱稿,或提前做好PPT 或提纲。这样一来可以提高口语表达能力,二来讲的过程中培养对历史的兴趣,同时可以拓宽历史知识,最重要的是可以增加亲子关系的亲密度,啦啦啦~
首先做***,合理安排时间,比如寒***整体***,孩子想去的地方,由父母审核把关。共同制作一日生活作息时间表、活动安排表。
最后是督促知识沉淀。比如画出所见、写出所思所想、说出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