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区分诈骗和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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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动机吧。一个是民事***,一个是刑事案件。区别还是挺大的。比如***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符合定义的即为***。
说白了,法律上可以非常清晰的分辨出两者的区别,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普通民众很难对此类行为做出具体区分和判断,即便在律师处确认***,大部分情况下也无法到公安机关报案受理,本人亲身经历。
所以如果不是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只是做学术研究可以深入研究。其他情况说实在的没什么意义。
而且近期社会上出现的借贷式***更加隐秘,更难找到相关证据,而且公安机关同志会告知没有听说过借贷式***为由不予立案。
***案不予立案网上搜索超过14亿条结果,其中不乏有虚***控诉,但肯定也有真实案例因为基层公安干警的法律素养或者对其岗位,权责认知不清晰导致的无法立案。这是现实存在的问题。
所以题主个人区分清楚并没有什么实际用处,拿着相关证据去公安机关报警,人家自然会告知你到底是***还是借贷。
即使到了***大多数也会以民间借贷判定还款,而不会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所以才导致目前越来越多的老赖和欠款不还还到处叫嚣的案例出现。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主要是在于主观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意图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借贷关系的原因与实际用途
正常的借贷关系中,借款人确实遇到了困难,一时无力解决,才向他人借贷,借款人会告知债权人借款的真实用途,让债权人知晓借出资金的用途和风险,从而做出决定。而以借贷为名实行***的,则往往是编造虚***的困难事实,或以高利息等利益为诱惑,骗取他人同情或信任。犯罪人在获得借款后会将借款用于一些高危或者无法收回资金的活动,如用于***、偿还赌债、供自己挥霍等,从而导致被害人的资金无法收回。
(二)行为人借款时的财务状况
在负债累累或者没有任何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事实将自已装扮成富人或具有偿还能力,如谎称拥有大量资产或其他投资等,在骗得借款后大肆挥霍,此类情形应当认定行为人在借款时就没有偿还的意图。反之,如果行为人本人具有较好的财产条件,虽然通过虚构理由等手段获得了借款,不应认定为***。
(三)借款人是否愿意归还及不能按期归还的原因
正当的借贷关系,借款人在借款之后仍然会尽可能想办法偿还,不能按期归还,往往是因为遇到了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困难。而***往往表现利用***名、***住址或***证件来掩盖真实身份,为携款潜逃,通过更换手机号码、变更居住地点等方法来隐匿行踪,或是大肆挥霍或***,不具有还款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