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上海外滩惊现不雅淘宝广告这个***?
谢邀!首先说这个行为是个没有公德的行为,是一个可耻而无脑识的恶作!
仅为个人或商家的利益,而无视,违反整体社会城市形象上的文明规则,从哪一方面说都是不得人心,不可容忍的做法。
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外滩的美景更是美不胜举。那如画如梦,现代史诗般的气息,不仅深深印记在咱们中国人民的心中,同样也吸引着无数国外民众魂牵梦萦。由此可说,外滩是上海的脸面,也是中国人或中国在世界上的脸面。
你一个小小的“廉价淘宝广告”竟然在外滩写字楼上“露个脸”,这“脸”露过之后,不谈如何追究你怎样违反城市环境相关管理规定,就凭你这个行为本身的性质就应该得到民众的唾弃和诅咒。因为,你的“露脸”不是丢了你自已的脸这么简单,而是你丢了上海的脸,丢了中国人的脸。
一个城市的形象如何,关系着这个城市居民整体的素质如何。一个美丽的城市,必然住着一群良善互爱,且有责任心的民众。
从吃穿住行的角度,城市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自觉地去遵循这个城市管理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并为这些规定和要求努力去尽自已一份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这个城市才能美丽起来,才能说这个城市里的居民是有素质的居民。
不过,话说回来,再美的城市也的确需要有些花花绿绿的粉饰渲染以及广告宣传的东西,何况在上海这个国际化大都市外滩的地方,往往一则广告带来的效应真的是无法想象。
但问题是,我们再怎么需要这些需求,我们总要从现实的观点出发,考虑到这个城市存在的管理规则与需要的形象,而后通过正当渠道合理合法履行申请程序,得到审批按排后,再进行符合规定的操作。
这样做法,既是依规履行了这个城市居民的责职,也是更好的体现了个人最起码的行为素质?而绝不是只顾个人的利益,脑子进水似的瞎来瞎搞!
谢邀,对于这种行为,我认为并无不妥。第一从性质上评判,这则广告并无不雅之处,要是真的有不雅内容,那他就属于违法违规性质了,既然广告不属于不雅范畴之内就应该不违法。如果说这种行为触碰到了法律,自有法律来制裁他,行为应该也不违法,真违法我想他也不敢这样明目张胆的进行,就算真违规了,我们也没有必要气急败坏,伤心落泪,彻夜难眠,违规违法了自有管他的人我们不用操那闲心。
第二从商业运作上来看,在哪里投放广告那是广告商的事情,哪里能不能让不让投放广告那是城市管理者的事情,至于说什么影响城市形象,破坏社会文明,制造不和谐因素,我认为还没有达到那么严重的地步,这个高帽子带的有点太牵强附会了。广告纯属于一种商业行为,他是为利益生,无论你讨厌也好,反感也罢,既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在市场经济下的今天,广告作为一种商品传播媒介,占据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各个角落,所以无论他是在上海外滩这样的国际旅游景点投放,还是在一棵树枝上发布,我们都要理智对待,虽然不能欣然接受,但也要坦然面对,毕竟我们有时候也很需要广告。
谢邀
简单的说的话,这类广告只是会对一些人产生反感,但是同时一些人会因为这类广告找到他们想要的内容。所以只能说这类激光射灯的是不对的,应该建议不这样做而已。但是并不能对其进行惩罚或者***。
而且随着营销成本的增加,很多商家会利用负面、涉黄的方式去营销,这类营销已经超过不雅和道德的底线了,比如说优衣库***,绝味鸭的鲜 嫩 多汁的宣传文案则更应***。***不雅、不良营销,应从商家、买家和相关监管机构做起。
谢谢悟空邀请,其实这种现象在城市中很多,但是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利用墙体做投影广告,可以充分利用***,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边景观效果,旅人史记专注于旅游酒店行业资讯等,不便发表太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