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海报能被称为艺术吗?
营销海报是在有创意的基础上体现它的宣传价值,而且面对的对象不同,表现的形式也不一样。如果针对的是客户,那么着重突出的是客户得到的实质好处;换之,如果针对的是营销人员,就要突出的是营销队伍得到的好处。
艺术品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一种形式再现,它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们的审美情趣。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高度提炼。
营销海报与艺术品二者侧重的价值是有区别的,所以说不能把营销海报划分到艺术品行列。
我认为不能。首先,顾名思义,既为“营销”,它必定是出自于为某些产品而做的广告,那它无论从艺术表现上还有形式上必定受到自身产品的限制,还有它做为广告商品,必定出自自身利益上的考虑去而迎合顾客和大众心理而作出某些迎合,而这样创作出来的作品我认为是不能称为纯艺术的。艺术是一种非常纯粹的表现手法,其目的是去表现我们生活上或者大自然间美的一面,是不能掺杂一些其它因素进去的。
一件事物属不属于艺术?应该从是否具有观赏性,和创作目的判断。
每个艺术家都会希望别人都够喜爱自己的作品。但不为了让别人喜欢,去改变创作的初衷目的。我认为,可以称作艺术家或艺术创作者的前提是,具有独立的思考和创作精神。有了这些,再加上创作艺术品方法和技术,完成的的作品才是有灵魂的。才能称为艺术品。商业海报或商业插画的目的,是为了宣传某个公司的产品或项目。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艺术作品本身,在创作过程中,作者是没有自己的创作目的,甚至没有作品的解释权利,一切都是为宣传效果和吸引眼球的。缺乏艺术作品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