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读书日,有哪些关于艺术的书籍推荐呢?
《画在人心的苦闷上》
这本书的作者李宗陶,里面收录了他采访的一些大咖艺术家的访谈。像李安导演,张晓刚,徐冰,毛焰,罗中立,刘晓东等。我看这本书的时候西方艺术可能了解比较多,对于中国现当代美术只是说看过一些名家的作品眼熟而已。阅读后我再去看这些艺术家的作品,更能去理解他们创作时想表达的东西。
书里写到很多艺术家的一些生活状态,印象深刻的一个是它里面写朱新建。画家朱新建老先生非常喜欢喝可乐,因为碳酸对牙齿的腐蚀比较大,所以他的牙掉了几颗,他就说他觉得这个社会应该对于一些不好的或者一些颓废的东西,要有一些包容,比如说这个咖啡或者可乐可能没有白开水那么健康,但它能带来快乐。是不是活的很潇洒任性?
我觉得我喜欢艺术,想了解更多艺术家和他们作品的原因,里面就有一部分是他们怎么突破大众平庸的想象力去表达。这本书最好的阅读方式是看一篇艺术家的访谈,再去看他的作品,你就会觉得这些艺术家会更加的鲜活,会有和以前看的时候不一样的发现。
《亲爱的提奥》
封面上的副标题写了是梵高的自传,事实上它是梵高和他的弟弟提奥一个通信集, 可以看到,1890年的7月他生命最后的时间的生活。提奥一直在资助他的哥哥,通过梳理这些通信,可以一直看到梵高在跟他弟弟说,「我最近画了几幅画,但是我没有钱了, 我的钱都拿去买颜料了,你能再借点钱给我吗?我保证我一定会成功的。」一直陷入这种循环中,你可以想象梵高当时的挣扎, 看到他一直在陷入一种迷茫孤独。他觉得自己做什么都是失败的,画作不被认可,身体饱受疾病。 其实他的一生都在和这些东西抗争。
我曾经去过法国的阿尔勒小镇,就是梵高的最后几年在疗养院的那个所在地。当时从他的房间看出去, 有一大片麦田。从疗养院走出去之后的就是那出现过在他画里的橄榄树。当时我站在夏天的阳光下,看着那橄榄树,就像穿越了一样,好像我就是梵高,站在那里被绝望吞噬。
梵高的生平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了,有点像知道结局的小说一样,跟着他,通过他自己的讲述,更加触动他的内心。我读的时候会读几页暂停一下,觉得太难过了,要停下来去哭一哭。也会为他在心里欢呼,比如说他遇到了爱情,或者是今天的天气很好,太阳很好,今天画了一幅画就是他自己很满意的画, 或者是他对景色的一些描写。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梵高他的文字也很好,里面还有他对其他艺术家一些看法,提香,安格尔等。读完了以后会觉得梵高的一生悲惨却又绚烂,绚烂的是他坚持绘画,内心的富足。他关怀寄予他眼里穷人。他被关注最多可能都是他,晚期的作品就像星空,他的自画像。读过他从头到尾的人生可能你会去关注一下他早期的一些作品。 绘画是一个很神奇的事情,你第一次看星空或者向日葵,你不知道梵高是谁的时候,你可能会觉得色彩很好看,或者说很抽象, 你的评价就是仅此而已。但是当你了解了他了以后再去看这幅画你就会觉得不一样,他的星空诗好像着了火一样,他的向日葵是那么的热烈。读完这本书 再回头去看,他的一些作品可能又不一样,更加深刻更加鲜活的去理解这个作品,他所在的时代。
艺术简介类的:
《艺术的故事》贡布里希
《现代艺术150年》
《如何看一幅画》弗兰索瓦丝
艺术家传记类:
《渴望生活》欧文斯通
《月亮和六便士》毛姆
摄影类:
📖
在@CANmuseum的后台收到许多小伙伴留言说想要一些艺术入门书推荐,那这次我就帮大家整理了一些最经典的艺术书籍(附豆瓣截图)。
1、《艺术的故事》
2、《加德纳艺术通史》
3、《詹森艺术史》
4、《剑桥艺术史》
5、《一九四零年以来的艺术》
6、《现代艺术150年》
7、《图说中国绘画史》
8、《美的历程》
《艺术与知视觉》:审美与认知的底层逻辑书。
作者鲁道夫·阿思海姆先后就任于纽约社会研究院和劳伦斯学院,1968年后担任哈佛大学艺术心理学教授,1***4年退休后担任密西根大学艺术史系访问教授,1***6年获“全美艺术教育协会突出贡献奖”。
个人感受:很厚也很深,不太推荐入行不太深的同学,因为太枯燥,容易有“字都认识,但不懂说什么”的感觉。适合能驾驭好设计更想做艺术沉淀的时期翻翻。
《设计入门教室》系列之色彩设计的原理、设计的基本规则、文字设计的原理、版面设计的原理:设计的基础书籍
设计的过程中,很多时候我们知道这样做“好像”是对的,但也不知道对在哪里,或者说它背后的逻辑是什么。翻翻这类书,可以给自己一些基础架构的知识建设。
针对胡红梅副校长抄袭***被评为教育名家,最后被投诉,大家有什么看法?
胡红梅老师抄袭***燃爆网络,目前当地教育局的处理已经出炉。对这一***的,看法,三水三心将写一些列的文章,来谈自己的观点。今天和大家在这里,交流一个问题:为什么在网上投诉,为不直接提***讼,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舆论有用,还要法律做什么?
在全国人民奋勇抗击******的时候,连续几篇文章,将矛头对准了一位深圳的教师、有着众多名师头衔的胡红梅。“美女名师”“美女校长”“荣誉等身”(有人说“360度无死角的美”),这一系列足以燃爆眼球的词汇,引发舆论一片哗然:所有的焦点,其实都集中在抄袭二字——出版的书,涉嫌抄袭(请注意,官方没有明确抄袭,而是用“学术不端”,虽然证据确凿,我这里只能用“涉嫌”);讲座的PPT,涉嫌抄袭。而她的抄袭,就连“剪刀和浆糊”都省去了。比如,抄袭我国[_a***_]作家的书籍,连序言中的“国立小学”这样敏感的词语都不改;有的书籍,一部分直接用一个作者的,另一部分用另一个作者的。看到胡红梅的抄袭***,不知怎的,我脑海里,就会出现孔乙己。似乎,我看到胡红梅正在争辩:
便涨红了原本精致的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似乎要挣破粉底的束缚“借鉴,不能算抄……借鉴!借鉴……写书人的事,能是抄么?”(此段文字借鉴鲁迅先生《孔乙己》,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3 月 6 日,该局发布最新通报称,龙岗区如意小学教师胡红梅在其出版的书籍、儿童阅读工作室微信公众号的推文、主编的校本教材中等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该局对胡红梅作出撤职处理,并撤销其龙岗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等荣誉称号。当我们所有的人,都在对抄袭的“美女名师”“美女校长”口诛笔伐的时候(三水三心也撰文出来抄终究是要还的——胡红梅靠抄袭成名折射出名师制度的缺陷评论此事,但我的视角,不仅仅是一个抄袭的名师,而是名师的选拔制度以及对教育本身的忧虑),我的视角,却放到了另一个方面:举报人为何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通过在网上发布信息,引发舆论关注?其实,作品被他人抄袭,通过司法途径,是有非常明确的法律依据的。比如,《著作权法》第47条第5款“剽窃他人作品的”,第7款“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按法律规定“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而侵犯著作权,不但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刑法》第217条 【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也就是说,被抄袭的人(单位),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作为抄袭的一方,胡红梅肯定要承担民事责任,给予被抄袭一方相应的赔偿。不仅如此,她还可能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而前提就是“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如果分析的话,胡红梅抄袭他人作品,毫无疑问是有“营利”目的的——学术演讲和培训,有演讲费、培训费(劳务费),动辄就是几千元;出版著作,会有版税,有的高达16%!而因为出版了著作,还会有其他附加的收入,比如职称提高导致收入增加等。那是否构成“数额较大”,这就需要一一查证:抄袭PPT演讲或培训多少次,收入多少;抄袭著作,收入多少等等。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证据如此确凿,必定胜诉!再说了,法治社会,知法守法、敬法畏法,不是应有之意吗?而按照法律规定,“侵犯著作权罪”属于“不告诉不处理”——你不去******,***知道也不会处理的!可为什么几位被侵权的人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既可以得到一笔民事赔偿和道歉,还可能将抄袭者送进监狱,一举多得啊;而要通过在网络引爆舆论呢——最终只有抄袭者得到处理,而自己不会有任何好处啊!究其原因,可能是以下几点:一是方便快捷。足不出户,只需要在网络上编辑几段能够吸引人眼球的文字,就可以实现——这就像网上购物一般,着实方便快捷。而走司法途径,需要递交***书、准备各种材料,聘请律师,参加庭审等等。可能几个月没有结论。二是成本低廉。几分钟最多几个小时,准备一些材料,就可以在网上发布出信息,成本不过是少几个脑细胞,花一点电费。而走司法途径,来去的时间不算,起码还要交诉讼费、律师费等等。三是见效快。一旦舆论关注,有关机构很快就会介入处理。比如,这一起***,从2月23日开始,仅仅11天,处理结果就出来!但我们不得不对此感到忧虑:遇到侵权(或自以为不满)的事情,就动辄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已经造成了一些问题,特别公众有些时候并不会从头到底都来关注这一***。等到这时的结果出台,损害已经造成!比如,四川德阳,一名医生***,就是因为一个小孩的家长,在网上发布文章,对这名医生及其家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干扰。等到这名医生***之后,细节出炉,舆论翻转,但人已经死了!但我试着关注另一个问题,事实就真的只是如此吗?这背后,有没有其他原因呢?我注意到,发布胡红梅抄袭***的一个有趣的时间节点:最先出现举报胡红梅涉嫌抄袭的是2月23日凌晨四点多。网名为“陈吉吉大猫”的儿童阅读推广人陈迅喆连发两条朋友圈直指胡红梅抄袭其作品(见下图)。美女名师胡红梅抄袭***思考:如果舆论有用,还要法律做什么?之后,山东省淄博市一名普通的小学语文老师王爱玲在其个人公众号上发文,指出深圳市龙岗区如意小学副校长胡红梅涉嫌抄袭自己和他人出版的书籍内容,近日看到朋友圈信息,得知有更多受害者,决定发声。下图为王爱玲老师的《小学中高年级共读共写指导书》与胡红梅老师阅读学习单对比。美女名师胡红梅抄袭***思考:如果舆论有用,还要法律做什么?美女名师胡红梅抄袭***思考:如果舆论有用,还要法律做什么?几乎在同一时间发声的,还有深圳某荣誉等身的名师涉嫌抄袭。说是涉嫌,越来越清楚的事实却显示:名师出版的学术专著是抄袭——除了署名,其他的几乎是一字不易;名师主编的阅读课程用书是抄袭;演讲PPT是抄袭;甚至连演讲中的教育叙事,也与某老外的TED演讲内容高度相似……也许“抄袭”不该由我来定性,所以还是加上“涉嫌”二字吧!抄袭这事,自古就有之……不过,类似的事情发生在儿童阅读推广的小语圈子里,就显得很诡异:没有沸沸扬扬的议论声,朋友圈、自媒体一片沉寂……——熊佑平:沉默的理由作为一名老师,站在课堂上,给学生讲诚实、诚信,如何如何做人,如何如何要有语文素养,如何如何文章中要***话,结果呢?老师自己却在抄袭,大量的抄袭。可怕不?——高子阳:论教师抄袭其他还有竹影居等——为什么几乎在相同的时候,实名或者间接实名,都将矛头对准胡红梅?这背后,是“墙倒众人推”还是另有目的?可以说,如果没有在网络上指责胡红梅抄袭,也没有那么多人异口同声发文指责,很多人,我们是不知道的。但经过这一轮舆论,我们知道了很多人!就连三水三心自己,也因为一篇文章,头条粉丝号暴涨上千人!如果走司法途径,知名度可以快速扩张吗?所以,笔者在一篇文章的后面就评论到“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胡红梅抄袭***曝光后,胡红梅也在自己的微信上做出了道歉和忏悔(见下图):美女名师胡红梅抄袭***思考:如果舆论有用,还要法律做什么?有人针对她的道歉,写了一篇文章《如果忏悔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我对文中的观点,很赞同。但我同样想问:如果舆论有用,还要法律做什么?毕竟,只有法律,才是调节社会成员矛盾的终极手段:权益受侵,我们应该寻求的,不是舆论,也不是道德高地的审视,而是法律!所以,再次建议相关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或者组织,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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