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用万瓶农夫山泉空瓶装污水办展遭***,该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
其实就是哗众取宠,现实中就这所谓的艺术家也不见得有多爱环保,有多爱护环境,说不定自己还有不节约用水的恶习。当然这些也是人之常情,人无完人。但人家农夫山泉没惹你,你用农夫山泉换污水,可以看出起码从心底你是认可农夫山泉的。办这样的展览只不过是他的灵光一闪,主要还是因为自己作品匮乏,为自己添加一个作品而已。就如同头条上有的小编一样,没啥文章可写,只能胡编乱靠,生搬硬套是一个道理。比如连金庸和吴承恩自己都没想过问题……韦小宝的父亲是谁?孙悟空自六耳猕猴出现后其实已经死了……等等……等等
连最明显的标示都不去除吗?那大个纸对观赏没有妨碍啊?现在做艺术门槛这么低吗?来看的人看的是水质污染是不是真的,我们是不是该警惕了,结果满眼都是品牌商标。。。。。用废旧的瓶子不就好了吗?
艺术家想以这种形式唤起人们对于水污染的重视,出发点是好的,然而却侵犯了农夫山泉的商业利益。
以这种方式博取眼球,特别是对于一个饮用水品牌来说,绝对是一种商业伤害了。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属于侵权商标专用权。
而《刑法》中,也有对“损害名誉罪”的规定,对于这两名艺术家加在农夫山泉商标上的广告词,已经是贬低和损害企业名誉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据了解,这两位艺术家是以一万瓶农夫山泉与村民换水的形式,找了十几个工人将瓶装水换成有污染的水,接着展出。同时也坚持艺术和商业无关。
但是他们一没有获取农夫山泉的授权,二也没有进行额外的沟通,三也没有撕下品牌标志,四甚至以一些展览广告词侵害了商家的合法利益,给企业的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这个时候宣称艺术和商业分割开来,并不想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主要目的是为了呼吁环保。可到底是侵害了企业的利益,已经违背了初衷。
事情经过
事情的起因也很简单,名为坚果兄弟的艺术家,获悉某地村民十几年来一直喝着污水,于是,就想以此事,进行艺术创作。创作的方式也很简单,他们打算用正常饮用水的瓶子,装上脏水,以此来警醒世人: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地区的人依然连干净清澈的水都喝不上,希望污染水源的问题可以受到重视。
打定这个主意后,坚果兄弟就盯上了饮用水著名品牌农夫山泉。在买下一万瓶农夫山泉纯净水后,与农民交换,并将一万瓶灌入纯净水瓶的污水运到城市展览,并命名为农夫山泉超市。
乍一看,好像没什么问题。可是再仔细看却可以看出问题所在!!
这些艺术展中的宣传语,明显带有戏谑贬低农夫山泉的意思,因此才受到农夫山泉的投诉,被紧急叫停。
法律分析
虽然这样的艺术展览,有公益的性质,但是确实有不妥当之处,甚至有侵权的嫌疑。
侵犯谁的权益呢?毫无疑问是农夫山泉。
这样的艺术表达,用农夫山泉的瓶子去装这个水,会产生误导作用,让人以为农夫山泉的水源就是这样的,从而让消费者产生对该品牌饮用水的抵触情绪。同时,这样的展览以及宣传语,例如“重金属原味”,有诋毁农夫山泉的嫌疑:农夫山泉本来和水污染的***无关,但是这样的形式作展览,一旦传播广泛,会损害农夫山泉的商誉,造成损失。
所幸的是,这样的展览被紧急叫停,否则一旦扩大影响,那么举办这次展览的艺术家,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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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不当,如果为了表达艺术的中心思想,可以把相关标识用一些方法遮盖,这样的行为确实给商品厂家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加上网络上无良媒体和无良人士的炒作等负面行为,商家的品牌形象会受到损害,会给产品销售带来负面效果。